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陕西省教育厅《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质量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对学校招标采购项目开展质量保证金清退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请各单位、各部门对所属采购项目进行认真梳理,并尽快通知各供应商办理质量保证金退还事宜。
2.请各单位、各部门持验收单复印件及退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尽快前往财务处(雁塔校区北院)办理退还手续。
国资处联系人:王爱学 ;联系电话:13609243561
财务处联系人:祝菊锋 ;联系电话:13772008336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2年7月27日